長治市平順縣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開

平順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平順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政府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章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平順縣人民政府”網站及報刊、廣播、電視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三)公開時限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后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查閱場所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縣檔案館、縣圖書館及縣行政服務中心查閱相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平順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還需要平順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提供的政府信息,向平順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申請。

(一)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受理機構:衛體局辦公室

辦公地點: 平順縣青羊東街011號

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355-8922149

傳??真:0355-8922149

通信地址: 平順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郵政編碼:047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請填寫《平順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填寫后郵政寄送至局辦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受理申請。受理機構在收到《申請表》后,進行登記,審核申請要件是否完備,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要求補正相關內容以后重新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相關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3.答復。按下列情形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予以答復: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應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將按照申請人要求的信息獲取和提供方式進行處理;

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區分處理的,應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依法不屬于本局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4.收費。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衛體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衛體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衛體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