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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9/2024-41901 成文日期2024-08-20
發文機關平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4-08-20
發文字號平政辦規〔2024〕2號 主題詞

平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平順縣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產業獎補辦法(試行)的通知

 時間:2017-08-20       大    中    小      來源:長治日報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平順縣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產業獎補辦法(試行)》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原《平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平順縣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獎補辦法(試行)〉的通知》(平政辦發〔2022〕9號)同時廢止。

平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0日


平順縣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產業獎補辦法

(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山西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縣委提檔做強農業“四大品牌”的目標,大力實施農業“特”“優”戰略,突出“獎”與“補”的有效撬動,扎實做好穩糧保供工作,有力推進農業農村產業規模化、標準化、科技化發展,激發廣大農戶和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產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序推進全縣農業農村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獎補辦法。

一、獎補對象

農戶、農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獎補內容、標準

(一)中藥材

1.當年種植潞黨參給予400元/畝獎補,種植柴胡和黃芩等草本藥材給予300元/畝獎補。新安裝太陽能振頻式殺蟲燈給予30%/個(購置價)獎補,采取其他綠色防控技術(產品)給予50元/畝獎補。

2.當年新種植仿野生潞黨參給予400元/畝獎補,在荒山荒坡新種植連翹、酸棗等木本中藥材給予200元/畝獎補。

3.當年發展潞黨參標準化育苗基地的給予600元/畝獎補。

4.延伸潞黨參產業鏈條獎補。縣域內擁有中成藥批準文號和生產許可證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可查詢)的合規企業,收購本縣域內種植的潞黨參進行精深加工,且與縣域內鄉鎮、村、農戶以及種植經營主體簽訂保底價收購協議的(保底價參考潞黨參藥典標準:直徑0.4厘米以下為小條,保底價格為60元/公斤;直徑0.5-0.8厘米為中條,保底價格為70元/公斤;直徑0.8厘米以上為大條,保底價格為80元/公斤),給予1元/公斤的獎補。

5.對潞黨參、連翹等獲得國家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且發展較好、帶動明顯,分別一次性給予3萬元/個、5萬元/個獎補;SC認證工作投資不低于200萬元并取得SC認證,發展較好、帶動明顯的,根據投資情況投資200萬以下獎補10萬元,投資200萬元以上獎補30萬元。

6.積極支持創新發展,對研發中藥材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美容化妝品、保健飲品、滋補品以及植物源生物農藥等新產品,取得相關部門認證并正式生產銷售的,根據社會認可度給予一定的一次性獎勵。

7.對當年評為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和國家級、省級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優先推薦為“三干會”表彰獎勵對象。

(二)蔬菜和糧油

1.當年種植西紅柿、豆角、辣椒等旱地蔬菜的,給予400元/畝獎補,標準化架設防雹網每年給予300元/畝獎補,安裝太陽能振頻式殺蟲燈給予30%/個(購置價)獎補,采取其他綠色防控技術(產品)給予50元/畝獎補,新增水肥一體化給予300元/畝獎補。(旱地蔬菜獎補封頂60000元)

2.當年種植谷子、高粱等小雜糧,馬鈴薯和油料作物的,給予50元/畝獎補。

3.當年新建的日光溫室、食用菌菇房和覆被式全鋼架大棚、連棟大棚等設施,每畝一次性補助20000元;對當年新建的全鋼架春秋大棚,每畝一次性補助3000元;新增食用菌棒超過5萬棒并綜合利用廢棄菌棒轉化為有機肥的,給予1元/個獎補,最多獎補100000元;新發展羊肚菌種植的給予1500元/畝獎補。

4.對蔬菜和小雜糧等獲得國家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且發展較好、帶動明顯,分別一次性給予3萬元/個、5萬元/個獎補;SC認證工作投資不低于200萬元并取得SC認證,發展較好、帶動明顯的,根據投資情況投資200萬以下獎補10萬元,投資200萬元以上獎補30萬元。

5.參加蔬菜種植保險的,給予投保者保費50%的獎補。

(三)水果

當年新種植蘋果、葡萄等水果的,給予400元/畝獎補。標準化架設防雹網每年給予300元/畝獎補。

(四)干果經濟林

當年新種植花椒等干果經濟林的,給予300元/畝獎補。零星種植花椒樹按50株折合為1畝計算。

(五)養殖

1.監測對象新飼養牛、驢、馬、騾、鹿等大動物,每頭獎補500元;飼養豬每頭獎補100元;飼養羊每只獎補100元;飼養禽、兔50只以上每只獎補3元;飼養蜜蜂每箱獎補100元。

每戶獎補累計上限為2000元,不得同庭院經濟重復獎補。

2.所有農戶和主體。鼓勵適度規模經營,幫助農戶和主體申報省、市級補助資金。

(六)農機

1.對當年新購置的小型農機具(發票金額3萬元以內),除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外,按購置發票總額的10%予以獎補。

2.企業研發適于山坡地潞黨參等中藥材起苗、移栽、收獲等小型農機具,并能進行批量生產推廣使用的,一次性獎補10萬元。

(七)鄉村旅游

1.通過引進社會資本,利用本村山水自然資源、歷史文化資源、中藥材種植資源,開發觀光旅游、文化旅游、康養旅游產品,文旅、藥旅融合發展成效明顯,當年被評為國家級、省級鄉村旅游示范村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補。

2.根據《平順縣“太行康居”民宿獎補辦法》要求,由縣文旅局組織評定后進行獎補。

3.對在全縣范圍內新發展的鄉村旅游項目且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經營主體一次性獎補10萬元或配套設施。

(八)電商

縣域內電商企業銷售本縣農產品營業額50萬元以上,一次性獎補1萬元;100萬元以上,一次性獎補2萬元;300萬元以上,一次性獎補5萬元;500萬元以上,一次性獎補10萬元;1000萬元以上,一次性獎補20萬元。

(九)產業基礎設施

村集體、企業、合作社等新建設灌溉面積達到50畝以上的集雨場、田間水窖、調節池、新型軟體水窖和新建設1000平米以上的晾曬場、田間機耕路等基礎設施,給予3萬元獎補。

財政資金實施的產業項目不在獎補范圍內。享受省、市級獎補政策的不再獎補(油料單產提升項目除外)。發展特色種植的確保不發生耕地“非糧化”,否則不予獎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縣直各有關單位負責人要親自謀劃推進,成立工作專班,制定獎補細則和驗收辦法,深入鄉村向廣大農戶和經營主體開展政策宣傳、指導服務、驗收把關,確保產業發展和獎補工作有序推進、高質高效落實。

(二)嚴格獎補程序。各鄉鎮、縣直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分工,按照農戶、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向所在村申報、村級初驗、鄉鎮驗收,縣直主管部門抽驗并出具抽驗報告,縣政府研究通過后,由縣財政撥付資金等流程進行獎補工作的落實兌現。

(三)強化資金監管。獎補資金主要來源于縣級統籌整合使用的產業發展資金,各鄉鎮、縣直各有關單位要發揮獎補資金撬動產業發展的作用,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嚴禁滯留、擠占、挪用。

(四)突出表彰激勵。對在特色產業發展中,措施得力、效果明顯、群眾滿意的鄉鎮黨委、村黨支部,優先列入優秀鄉鎮和紅旗黨支部評選范圍。對企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流轉(托管)土地,帶動農戶新發展標準化中藥材、花椒、蔬菜、馬鈴薯產業基地的,經縣級業務部門評估認定,在全縣三干會上進行表彰獎勵。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原《平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順縣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獎補辦法(試行)〉的通知》(平政辦發〔2022〕9號)文件廢止。

圖文解讀:《關于印發平順縣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產業 獎補辦法(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