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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9/2024-49494 | 成文日期:2024-11-18 |
發文機關:平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24-11-18 |
發文字號:平政辦發〔2024〕28號 | 主題詞: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部門:
《平順縣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已作修訂,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2018年10月29日平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關于印發平順縣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平政辦發〔2018〕66號)同時廢止。
平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平順縣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防范和及時控制、撲滅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國土與生態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指導思想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意見》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預防為主,科學防控,依法治理,促進健康”的方針,建立健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監測檢疫,建立快速反應機制,落實各項責任制度,全面提升應對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能力,切實保障我縣森林資源和生態安全,促進我縣林業和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1.3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聯動、屬地管理、各負其責,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科學防治、多措并舉,以人為本、科技創新、生態優先、綠色防治,快速反應、有效處置、聯防聯治、資源共享的工作原則。
1.4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見》《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山西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預防或發生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當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1)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紅色預警(I級)或處置特別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I級)時;
(2)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橙色預警(Ⅱ級)或處置特別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Ⅱ級)時;
Ⅲ、Ⅳ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各鄉(鎮)參照本預案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執行。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1縣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組織機構
成立平順縣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林業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林業局局長任常務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林業局副局長、縣財政局副局長、縣住建局副局長、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縣農業農村局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水利局、縣郵政局、縣氣象局、縣人武部組成。
2.1.2縣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指揮部主要職責
(一)研究確定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方案,負責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
(二)研究確定監測預警支持系統,批準發布預警公告;
(三)宣布啟動和結束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四)審查批準指揮部辦公室、專家組提交的工作報告、評估報告等。
(五)指導各鄉(鎮)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進行預防和應急處置。
2.1.3各部門主要職責:
縣林業局: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應急預案;負責組織監測調查、預測預警工作;制訂應急各項工作制度、技術規范、工作程序;負責技術鑒定和指導工作;進行危險性評估和評價;組織實施檢疫封鎖、除害處理等應急工作;負責應急儲備物質的管理,提出應急經費使用建議。
縣委宣傳部:根據指揮部的統一安排,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和宣傳預防工作。
縣公安局:協助林業部門查處森林植物調運檢疫案件;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治安秩序與交通管制。
縣財政局:負責籌措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處置的應急經費。
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和監督指導本系統做好城鎮綠化地發生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內有關對承運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實施檢疫的有關規定,協助林業主管部門做好承運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復查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工作需要,協同做好應急物資運輸車輛的組織,及時開通應急通道,保障應急車輛在公路收費站快速通過。
縣水利局:負責本系統管轄范圍內所營造的水源林、水保林地等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本系統管轄范圍內所營造的經濟林、苗圃地等林木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全縣非煤礦山系統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縣郵政局:負責監督管理郵政企業執行國內郵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實施檢疫的有關規定,配合林業主管部門的檢疫機構做好復檢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我縣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發展氣象服務工作;發生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后,及時提供我市林業有害生物發生地氣象資料。
縣人武部:負責協調駐縣部隊等軍事單位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1.4縣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2.1.4.1辦公室組織結構
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林業局局長兼任。
2.1.4.2辦公室主要職責
縣指揮部辦公室是縣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和執行機構,承擔市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聯絡協調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應急措施建議;
(二)按照縣指揮部的決策,及時調配處置災情所需的資金和物資;
(三)組織、監督各級、各部門的災情處置工作:
(四)負責信息收集報送和公共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五)經縣指揮部批準,負責向市政府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指揮部報告情況和向相關部門通報情況。其主要職責:
2.2各鄉(鎮)應急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各鄉(鎮)應成立本行政區域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小組。
(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并報縣指揮部備案。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指揮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2.3.1縣指揮部各工作組組成及其職責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后,成立由縣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組成的現場工作組,縣指揮部根據情況及時向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地派出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的主要職責是:協助和指導當地對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進行預防,協助當地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做好災害監測、分析和除治工作;及時向縣指揮部反映災情發展和處置情況,落實上級指揮部的決定。
2.3.2專家咨詢組及其職責
縣指揮部下設專家咨詢組,由縣指揮部聘任市、縣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一)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調查、評估和分析;(二)負責制定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技術方案,對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學論證和咨詢;(三)開展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科學技術研究。
3運行機制
3.1監測
3.1.1監測體系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應建立健全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加強監測、檢疫、除害、通信設備等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國家級、省級中心測報點、鄉(鎮)林業主管部門和基層護林員隊伍的作用,對林業有害生物常規數據進行適時監測,確保及時發現林業有害生物災情。
3.1.2常規信息數據庫的建立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在日常工作中建立林業有害生物常規信息數據庫,主要內容包括:
(一)可能影響和誘發林業有害生物發生的溫度、濕度、降雨等氣象信息及人口等社會信息;
(二)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種類、數量、特性、分布、潛在危險性、發生發展趨勢等;
(三)可能影響社會公眾健康的林業有害生物種類和藥劑類型、施藥方式以及影響區域等;
(四)森林資源分布、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礎設施情況,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及生態公益林區分布情況等;
(五)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布,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設施、物資的種類、數量、性能和分布,相鄰地區應急資源情況等;
(六)可能影響災害處置的不利因素等。
3.1.3信息收集、分析和報告
各鄉(鎮)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具有獨立職能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具體負責實施林業有害生物監測工作。對收集到的林業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時進行整理、鑒別和分析、經鑒定確認為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或外來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應立即報告同級林業有害生物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在1個工作日內上報縣指揮部辦公室,同時上報同級人民政府;災情緊急的,應立即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h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并經核實確認后,在1個工作日內報市指揮部,同時向縣政府報告,并在3日內向相鄰的其他縣林業主管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林業主管部門和預測預報網點是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責任報告單位,森防檢疫專業人員是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事件責任報告人。鄉(鎮)林業主管部門、國有林場、苗圃負責本轄區林業有害生物的調查、監測和報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病死樹和其他異?,F象,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省直國有林管理局)報告。接到報告后,林業主管部門或其所屬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應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發生現場,進行調查取樣和監控。對取得的林業有害生物樣本,要立即送鄉(鎮)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和鑒定;鄉(鎮)林業主管部門無法鑒定的,送縣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和鑒定;縣林業主管部門無法鑒定的,送市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和鑒定。各級指揮部辦公室應建立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信息報告制度,設立并公布接警電話和電子信箱。
3.2預警
3.2.1預警級別及災害分級
按照災害預警信號,將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警分為四級;根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嚴重性和危害程度,將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分為四級。
I 級(特別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用紅色表示):發生對人類健康構成威脅、可引起人類疾病的林業有害生物的;首次發現國(境)外新傳入的林業有害生物的;首次發生國家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首次發現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業有害生物且林木受害面積大于 1 畝的。
II 級(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用橙色表示):縣內分布的國家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暴發,新增疫區連片成災面積1000 畝以上,樹木死亡嚴重,危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生態安全的;本縣補充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暴發,新增疫區連片成災面積5000 畝以上,樹木死亡嚴重, 危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生態安全的;非檢疫性有害生物跨縣級行政區(國有林管理局)發生,導致葉部受害連片成災面積在 15 萬畝以上或枝干受害連片成災面積1.5 萬畝以上;特殊情況經專家組評估確認為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
III 級(較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用黃色表示):在縣級行政區(國有林管理局)范圍內集中發生的非檢疫性有害生物導致葉部受害連片成災面積5萬畝以上的或枝干受害連片成災面積0.5萬畝以上。
IV 級(一般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用藍色表示):在鄉(鎮)(國有林管理局直屬林場)范圍內集中發生的非檢疫性有害生物導致葉部受害連片成災面積1萬畝以上的或枝干受害連片成災面積0.1萬畝以上。
3.2.2預警發布
在對林業有害生物預測的基礎上,地方各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指揮部根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可能發生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按照各自的職責,及時作出必要的預警。
縣指揮部負責對Ⅲ級、IV級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向全縣或事發地發布預警公告。
預警報告內容包括:林業有害生物種類、預警級別、預警區域、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通信網絡、報刊、宣傳車等方式。新聞媒體、通信網絡等單位有義務按照要求向社會發出突發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警公告。
對于達到I級、Ⅱ級預警級別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縣指揮部要協調各有關部門、各類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事發地鄉(鎮)指揮部要做好先期處置。
3.3檢疫管理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檢疫法規,制定相應的辦法措施,必要時可報請市政府同意設立臨時植物檢疫檢查站。要充分發揮木材檢查站的作用,嚴密封鎖疫情,防止疫情擴散傳播。
3.4應急處置
3.4.1接警報告
各級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林業有害生物信息報告后,要認真做好記錄。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災害種類、發生面積、受害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報警人員及其聯系方式等。
3.4.2先期處置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后,事發鄉(鎮)指揮部應立即對災情進行綜合評估,對其類型、性質、影響面及嚴重程度作出初步判斷,采取措施進行先期處置,并將災害的發展趨勢、處置情況、突出問題和建議及時上報市指揮部。
3.4.3應急響應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后,按照災害級別,縣指揮部負責Ⅲ級、IV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預案啟動和指揮處置工作,各鄉(鎮)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啟動和指揮處置工作。I級、Ⅱ級應急響應:根據各地的疫情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應迅速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了解災情發生情況,確定災情嚴重程度,分析災情發展趨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經指揮部負責人批準啟動預案。同時,指揮部召集成員單位召開緊急會議,決策有關重大事項,并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迅速投入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將災情向市政府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報告,并通報縣人民政府。Ⅲ級、IV級應急響應:Ⅲ級、IV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后,縣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工作機制相應啟動。各鄉(鎮)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作出相應的反應。
3.4.4指揮協調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預防和處置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政府負總責,在鄉(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指揮部具體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防、處置和組織協調工作。
3.4.5災害處置
根據工作需要,縣指揮部可調集各類專業防控力量參與災害處置,各相關單位應按照指揮組的指令,迅速到達現場,開展災害處置和撲救工作。在防控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時,各級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一定要樹立保護環境、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宣傳動員,設立防治區域標志,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和人員傷害事故。
3.4.6現場監控
要設置專人及時監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處置情況,防止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的擴展和傳播。
3.4.7社會動員
必要時,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動員、組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參與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除治工作。
3.4.8物資使用
根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控需要,各級指揮部可使用、征用、調用轄區內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房屋、場地等。被征用、調用的財產在使用完畢或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當及時返還。財產在使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3.4.9信息發布
發布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信息或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疫情信息時,按管理權限分別報請市政府、省林業主管部門審核??h指揮部負責對發布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h指揮部負責對Ⅲ級、IV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信息的新聞發布。
3.4.10擴大應急
應急響應過程中,縣指揮部在認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需要采取進一步的應急處置措施進行處置和應對時,經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應在全縣范圍內進行廣泛動員,調集相關力量投入應急防控。需要市或其他縣提供援助的,經報請縣政府上報市政府請求支援。
3.4.11應急結束縣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對災害處置效果進行綜合評估,在確認災情已經撲滅或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決定并宣布應急結束。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消息。
3.5后期處理
3.5.1后期評估
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后,縣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發生鄉(鎮)指揮部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和人員分析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同時向縣指揮部和市政府報告,并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3.5.2善后處置
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后,縣林業主管部門指導發生地林業主管部門開展災后重建,重點組織實施專家組后期評估提出的改進措施,恢復受災森林,清理因應急而設立的臨時設施。當地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負責繼續對發生地及其周圍進行監測,防止災情再度發生。
4保障措施
4.1物資保障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轄區范圍內林業有害生物發生的特點,建立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藥劑藥械、油料、除害封鎖設施、交通運輸車輛及其它物資。儲備物資應存放在具備儲運條件、交通方便和安全的區域。縣林業主管部門在一些重點地區建立縣應急物資儲備庫,就近調集使用。各級要通過信息網與藥劑藥械企業建立密切聯系,實現合同儲備,并根據需要按輕重緩急安排建設資金。同時,各級指揮部要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和器材,確保啟動預案時指揮及時、聯絡暢通。
4.2經費保障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應急經費由各級政府統籌解決,防控資金要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基礎設施建設由各級基本建設投資渠道解決。
4.3技術保障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監測、預警、檢疫、預報等應急信息系統,通過計算機網絡及時傳輸各地災情監測數據和有關圖片,實時掌握災情發生動態和發生趨勢,為科學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內外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防治信息,對潛在的危險性有害生物進行超前研究,制訂防治技術方案。
4.4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建設,落實人員和工作經費,建立起一支應對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高素質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能夠有效貫徹指揮部的要求,并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程進行災害應急處置。同時,組建快速、高效、機動性強的除治專業隊,在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全面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4.5宣傳培訓保障
各級指揮部要協調組織有關部門應對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宣傳教育方案,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宣傳工作,增強全民防治林業有害生物意識,提高預防和處置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基礎知識和技能。同時,在各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每年對有關領導、應急管理及技術人員和除治專業隊員進行培訓訓,不斷提高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防治技術水平和處置能力。
5監督管理
5.1監督檢查
根據專家的意見和不同時期林業有害生物的發生危害情況及潛在威脅,縣指揮部對各縣市區應對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能力(如機構、隊伍建設、物資儲備情況等)組織檢查,確保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時應急預案及時、快速地啟動。
5.2預案演練
縣指揮部結合生產實際每年組織開展小規模的實戰演練,提高應對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快速反應,協調配合和現場處置能力。
5.3獎懲
政府對在處置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中未能按照本預案規定履行職責、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社會后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指揮部依據省和市相關要求制定,可根據需要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政府備案。本預案由平順縣林業局負責解釋。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